罗斯福新政是一系列旨在应对 20 世纪 30 年代大萧条的经济和社会计划,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·D·罗斯福于 1933 年至 1941 年间提出。
罗斯福新政的特点

救济: 为受大萧条影响的人们提供直接援助,例如失业救济和救济计划。
复苏: 刺激经济并创造就业机会,例如公共工程项目和农业补贴。
改革: 通过立法法规,为经济和金融体系提供结构性变革,例如《社会保障法》和《格拉斯-斯蒂格尔法案》。
监管: 加强对经济关键行业的监管,例如金融、农业和公用事业。
社会正义: 促进社会平等和公正,例如通过《全国劳动关系法》。
罗斯福新政的实施极大缓解了大萧条的影响。失业率从 1933 年的 25% 降至 1939 年的 10%。经济增长也显着加速,失业救济计划和公共工程项目创造了数百万个就业机会。
罗斯福新政的其他影响
除了应对大萧条之外,罗斯福新政还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它建立了美国的福利国家,为数百万美国人提供了社会保障、医疗保健和住房补贴。它还促进了工会的成长,为工人提供了集体谈判权。
罗斯福新政是一个重大的政府干预时期,标志着美国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作用的重大转变。尽管有争议,但它被广泛认为是应对大萧条的最成功尝试之一,并为美国在 20 世纪的繁荣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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